栏目: 教育新闻动态   作者:佚名   热度:

  从自主试水到建立制度 法治副校长的时代之变

  提起法治副校长,很多人并不陌生。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基于学校法制教育的需要,一些地方就通过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开始在中小学自主试点和探索法制副校长制度,其主要内容是“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立法工作者来校开设法制讲座”以及“聘请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2003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然而,这一阶段的法制副校长,只在部分学校存在,而且很多是充当学校的“临时普法员”,作用发挥有限,存在感较弱。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教育部等部门随后于2016年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正式将“法制副校长”更名为“法治副校长”。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也是在2020年,我国修订两部未成年人基本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并将法治副校长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制度保障。

  在实践中,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地也相应开展了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建设探索。上海市通过凝聚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实现“市-区-校”三级联动,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率达到100%。北京市达成了用法治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共识,实现了教法合力普法新常态,打造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2021年开学季,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第四次走进校园,以“‘六大保护’呵护‘少年的你’”为题为师生和家长们解惑。上海闵行法院施蕾法官等5位法治副校长,通过微信网文,组团为全市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安全开学第一课,内容涉及反电信诈骗、警惕校园贷、对校园暴力和性骚扰说“不”、个人肖像权保护等,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然而,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制度设计,各地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范围和选聘管理存在较大差异,难以满足当前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在此背景下,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于2022年颁布《办法》,系统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

  从“制”到“治” 应形势与要求之变

  从“制”到“治”的改变,不仅是法治副校长的称谓之变,更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要求之变。

  传统上,学生健康成长的最大威胁是安全问题,通常是食品、交通、设施、体育等安全事故。但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在不断延伸育人活动的同时,也被卷入日益复杂、难以预防的各类新型风险之中,除了传统安全问题,校园欺凌、网络暴力、信息安全等非传统风险的威胁正日益突出。

  以校园欺凌为例,2018-2019学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组织的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新增小学队列调查,对分布在全国21个省级单位的200所小学跨度为33年的36389名四年级小学生进行追踪调查。数据结果显示,除了24.7%的学生没有遭受过校园欺凌外,在中小学阶段,有42.7%的学生遭受过轻度校园欺凌,有26.5%的学生遭受过中度校园欺凌,而遭遇过重度校园欺凌的学生占4.1%。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题为《数字背后:结束学校暴力和欺凌》的报告,指出在全球范围内,有32%的学生近一个月内,被学校的同龄人欺凌至少一次。不仅如此,在我国高速经济增长和快速社会变迁的背景之下,因人口流动、家庭结构不完整、心理压力过大等原因造成的学生身心障碍乃至不良行为问题日益突出,强化校园安全、依法治理已成为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乃势在必行。

  从普法到保护学生权益 法治副校长职责有所拓展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上一篇:职业教育法首次大修,将带来哪些重要改变?

下一篇:职校赚学生工“人头费”,别把实习当交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