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儿童文学网  作者:佚名


  到了一户人家,门也不闩,进得屋里,看见一个人喝醉了,睡得正香,脚后倒堆了一堆铜钱,就去摸了几贯,刚想走时,那个人偏偏又醒了,说道,‘这是我丈人给我的本钱,你拿走了,想把我们一家饿死?’爬起来抢我的钱,拼命喊叫起来。我见势不好,正好脚边有把斧头,拿起来三两斧头就把他劈死,到屋里拿了他15贯钱。后来听说因为这连累了他小老婆和一个名叫崔宁的年轻人,都被判处死刑。我当了一辈子强盗,只杀了这两个人,天地良心,说不过去,早晚还超度他们。”王氏听了,暗暗叫苦:“原来我的丈夫让这家伙给杀了,又连累上陈氏和崔宁无辜被杀。细想起来,我当初不该冤枉他们。他们在阴间也不会放过我的。”尽管这样,表面上还装出笑脸,陪着毛贼说话。第二天,看准时间,直接到临安府喊起冤来。当时,新换的知府才上任不到半个月,正在升堂,料理政事,听见王氏喊冤,便叫左右带上大堂,问明原委。王氏到了堂上,大哭起来,哭完,把毛贼杀了刘贵,当时的临安知府没有详细查访,糊涂办案,把陈氏和崔宁屈打成招,斩首示众,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又把毛贼杀了王二,霸占自己也讲了出来,请求知府大人派人去捉拿毛贼。知府见她讲得头头是道,痛不欲生,估计是实情,立即派人去将毛贼捉来。一顿乱棍打去,毛贼一一招认,和王氏讲的一模一样。知府当时就判毛贼死罪,上奏皇帝,过了60天限期,圣旨下来:“毛贼谋财害命,连累无辜,造成4人死于非命,立即斩首,不得迟缓。原临安知府糊涂断案,削职为民。陈氏、崔宁可怜冤死,官府查访家人,给予抚恤。王氏既然是毛贼逼迫成亲,又能为丈夫伸冤雪恨,把贼人家产一半充公,一半判给王氏,赡养终身。”王氏当天到法场上去看了毛贼被杀,拿他头祭献亡夫和陈氏崔宁,一场嚎陶大哭。然后把所有家产,捐给尼姑庵,自己入庵念佛诵经,追荐亡灵,直到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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