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教育观察   作者:佚名   热度:

  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需要以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为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法学课程体系和教材内容存在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不强的问题,只有实现从西方理论“搬运工”到中国学术创造者、世界学术贡献者的根本转变,才能培养出真正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中国法学解释框架,打造具有自主性、原创性的概念、范畴、原理、制度,进而建构中国自主的基础法学知识体系、部门法学知识体系、法学交叉知识体系。把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知识来源,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就要将法学知识体系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内容,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能力相结合,使人们能够对中国法治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出深刻理解、及时回应、妥当应对。

  建构面向时代面向未来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生要养成良好法学素养,首先要打牢法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法学知识要对不同时代发展阶段的法治实践问题作出回应。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必须着眼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法治建设需求,加强重要领域的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能力培养;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加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锻造知识体系自我革新的自觉,形成不断探索法学知识新领域的意识和能力。我们所要培养的法治人才,不仅需要掌握法律文本,而且需要掌握治理制度、立法设计等位于上游的知识结构,为此,要将人才培养的目标在规范与事实、法文本与法政策、法技术与法理论相贯通、融合的背景下进行设计和规划。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丰富教学方式和方法,加强案例教学、实务课程、模拟法庭、实验实践教学等,强化学生知识运用能力、辩证思维能力、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形成符合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不断创新法学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机制,多渠道推进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的相互协同,并将职业伦理培养贯穿于知识教育与实践能力训练之中。只有将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才能不断提升法学教育水平,才能培养出真正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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