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教育观察   作者:佚名   热度:

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道是无情却有情

  先藕洁/摄

  “这份家庭教育令没有简单地对抚养权进行剥夺变更,而是给予父母一次改过的机会,目的在于唤醒父母的主体责任意识。”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是由人民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孙云晓眼中,“这是一部充满温情,但同时长了‘牙齿 ’的法律,确立了家庭教育的新格局,让中国的家庭教育理念回归本质,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对年轻人而言,从此进入“依法”带娃新时代,你准备好了吗:养育孩子只是让他吃好喝好、忙着补课考试吗?父母把孩子甩手给保姆带养是否违法?如何破解“丧偶式”育儿?

    亲自养育和加强亲子陪伴,是一项法治原则

  这是一个有些令人心酸的真实故事。

  8岁的胡某茜父母为了争夺对她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原来,2020年8月10日,她的生父胡某与母亲陈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胡某茜由陈某抚养。陈某离婚后再婚,带着胡某茜搬入新的出租屋,致使胡某茜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给女儿又是找全托、又是请保姆,试图以这种方式履行对8岁女儿的抚养与照顾义务,而他未和孩子居住在一起,只是周末将女儿接走。

  2021年10月27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的抚养权变更纠纷一案,胡某请求法院判令将婚生女胡某茜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经过审理,综合多方考虑,依法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陈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但对法定监护人陈某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失职监护人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

  孙云晓说:“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这样明确的表述。这意味着,父母亲自养育和加强亲子陪伴,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法治原则。”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周丹说,“养育”有两方面:“养”和“育”。“养”是给孩子最基本的温饱条件,“育”则是针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性格养成尽心抚育。“此案中,母亲没有履行职责,父亲也不合格。他与女儿离得很近,却把孩子交给保姆,一个星期甚至两个星期才去看一次”。

  孩子胡某茜抚养权没有变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表达了更愿意和母亲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

  孙云晓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于家庭教育给出清晰的定位,家庭教育的本质特点是生活教育,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包含了五方面内容: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良好习惯。“这部法律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则,是确立了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父母尽到主体责任,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令是一面镜子 每位父母都可以照一照

  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的这份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要多关注胡某茜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要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每周至少要与老师联系一次,了解胡某茜的详细状况。同时裁定陈某与胡某茜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得让胡某茜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该由母亲或近亲属养育与陪伴胡某茜。

  对于家庭教育令裁定的内容,孙云晓解读说:“都说法律无情,但家庭教育促进法包含着无限深情。这部法律的主要目的不是惩戒,除了明确父母的主体责任外,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的法律责任。因此,这部法律既是一部庄严的国家法律,又是一部家庭教育的教科书,代表国家宣示并倡导家庭教育的正确理念和方法,确立了家庭教育的新格局。”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的这份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为一年,在裁定失效前,胡某茜本人或密切接触胡某茜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被告陈某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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