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教育新闻动态   作者:佚名   热度:

  在塑造精神品德方面。《家教法》强调要教育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同时,要培养他们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在促进身心健康方面。《家教法》要求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在培养成才观念和劳动观念方面。《家教法》要求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这些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教育中的具体细化和落实,强调了大德、公德和私德的培育,身心健康与习惯养成,体现了家庭教育较之学校教育的特点。

  基于科学教育理念

  规定实践操作方法

  育人虽无定式,但有规律可循,《家教法》基于现代教育科学理念和规律,提出了具体的实践操作方法。

  亲自养育、共同参与。亲子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要义。《家教法》提醒监护人尤其是父母,他们是孩子成长的首要责任人,陪伴其度过短暂的童年是他们的重要使命。即使有隔代抚养,父母责任也不能由祖辈承担或者替代。同时,教育是父母共同责任,两者都不可缺位。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教育的责任主要由母亲承担,父亲教育往往缺位,不利于孩子成长。《家教法》明确提出,要发挥父母共同作用。其中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也就是说,即使是分居和离异家庭,父母双方也要严格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相机而教、潜移默化。教育家陶行知说:“是好生活就是好教育,是坏生活就是坏教育;是认真的生活就是认真的教育,是马虎的生活就是马虎的教育……”在家庭中,到处是教育的资源和契机。父母亲应该抓住这些,用生活本身来教育和影响孩子。《家教法》第二十二条对健康合理的家庭生活提出了要求,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最好的教育是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的,尽可能不要用灌输方法,更不能诉诸家庭暴力。在家庭教育中,教育孩子的过程,其实也是孩子模仿父母行为的过程。孩子往往复制了父母的行为特征,因此父母要说得对,更要做得好,成为好榜样。

  严慈相济、尊重差异。爱是教育的底色和前提,但爱是有原则的、智慧的,否则溺爱会让孩子“消化不良”,严苛则让孩子不堪忍受。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理性把握,做到宽紧适度。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孩子。教育的目标不是用同一个标准把本来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孩子变成相同的人、单向度的人,而是让每个孩子成为真正的自己。《家教法》要求家长尊重孩子的差异性,挖掘孩子的潜能,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性别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平等交流、相互促进。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儿童,或者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对命令式、教训式、惩罚式等教育方式有天然抵触,而平等基础上的交流则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因此,《家教法》鼓励以平等交流作为家庭教育主要方式之一,不仅如此,还做出了禁止性规定,比如第二十三条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教育孩子的过程同时也是家长学习提高的过程。意大利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曾指出:儿童是成人之父。她强调,儿童身上保存着人类一些最珍贵的品质,比如好奇好问、纯洁天真、无忧无虑、活泼好动、不惧权威等,值得家长去发现和学习。

  实施效果初步呈现

  普及落实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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