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教育新闻动态   作者:佚名   热度:

  近日,为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以来,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力统筹推进,各项重要任务措施先后落实,取得了阶段性工作进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的同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凸显,一些机构资质欠缺、质量难以保证;一些机构过度营销、抢占市场,无端制造焦虑;一些机构过于牟利、趁机抬价,扰乱了行业发展秩序;这些情况侵害了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对此,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因此,在坚决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必须注重同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期待,使非学科类培训尽快回归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定位上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关于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已经有了哪些实践和探索?

  答:中央《“双减”意见》既包括学科类培训治理,也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前一阶段在以学科类培训治理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治理的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同步部署了非学科类培训治理,为下一步治理奠定了基础。

  在中央层面——

  一是各部门协同发力。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研判形势、发布公告、部署排查,明确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引导。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出台专项管理文件,加强行业管理。

  二是加强价格管理。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公平问题,寒暑假期间作出专门部署,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收费专项排查整治,严肃查处恶意涨价行为。会同国家发改委加强价格监测,在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持续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加强内容及人员管理。先后印发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均对非学科类机构进行了同步排查整治。

  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68家非学科类机构发出联合倡议,号召非学科类机构坚持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加强行业自律。

  在地方层面——

  一是明确管理部门。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的相应主管部门。

  二是出台行业标准。在明确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

  三是持续查处违规行为。针对各类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学科类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非学科类培训行业秩序的总体稳定。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非学科类培训的治理还是初步的,市场上现有的文体、科技等培训大小约一百多种,涉及多个行业部门,亟待进一步规范,需要一个系统的文件来部署指导下一步改革。

  3.《意见》经历了怎样的研制过程?

  答:非学科类培训的治理涉及面很广,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在《意见》研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凝聚共识、集思广益。

  一是开展政策论证。教育部等部门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的建议提案,多次召集有关专家听取意见建议,并成立专门工作团队就相关政策进行论证。

  二是开展大规模调研。委托专业机构,对京沪广深4个一线城市及浙江、河南、四川等东中西部7个省区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大规模调查,梳理了非学科类培训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三是形成文件初稿。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根据中央《“双减”意见》要求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理、问题导向、重在规范、强化引导,总结提炼各地有效做法,起草形成了文件初稿。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及《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教育及相关部门、培训机构代表意见建议,对《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4.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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